黑龙江省司法厅司法考试办公室关于2 0 0 5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事项的公告

 

   根据司法部《关于做好2 0 0 5年国家司法考试工作的通知》精神,现
就2 0 0 5年我省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6月1日至6月2 0日考生进行网上预报名(网址:www.l e g a l i n f o.g o v.c n),并下载报名表、预约现场报名具体时间;7月5日至2 0日为考生现场报名时间。    
    二、报名条件:考试的报名条件严格执行《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的相关规定。学历条件按《高等教育法》第6 8条的有关规定掌握,即限于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
    我省绥滨县、甘南县、同江县、桦南县、延寿县、林甸县、饶河县、泰来县、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汤原县、抚远县、兰西县、桦川县、拜泉县,为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确定的扶贫开发重点县,  学历条件放宽为法律专科。
    三、报名的除外条件: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的;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的;在2 0 0 3、2 0 0 4年国家司法考试中,因试卷雷同或替考,被处以两年内不许参加考试处罚的人员,不得参加2 0 0 5年国家司法考试。
    四、报名所需材料:
    1、2 0 0 5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表(上网下载)。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港澳居民身份证件和临时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异地报名的,须提交报名地公安机关核发的为期3个月以上的暂住证明及有关单位出具的工作、学习等证明。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的法律专业专科学历人员,在异地工作、学习的,在异地报名时,还须提交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驻偏远地区部队的军职人员可在地方就近报名,但须持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介绍信。
  5、报名费1 9 0元。
  6、书写考生详细通讯地址并贴有挂号邮票的标准信封2个。如因信封书写错误致不能送达的,考生自负其责。
    五、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应当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地市(地)司法局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农垦、森工系统的考生,可到农垦、森工总局司法局指定的地点报名。
    考生须在网上预约的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地司法局确认预报名信息、交费、照相、审核报名证件。
    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工作、学习一年以上的人员,可在其工作、学习地报名。出差、探亲等情形不得异地报名。
    咨询电话:0 4 5 1-8 2 2 9 7 0 2 0、8 2 2 9 7 1 7 9
                          

黑龙江省司法厅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二0 0五年五月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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