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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构建“四式”诉源治理机制
法治日报--法治网 2021-12-28

  坪山法院构建“四式”诉源治理机制

  推进物业服务纠纷源头治理“不出社区”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唐荣

  □ 法治日报全媒体见习记者 李文茜

  □ 法治日报全媒体通讯员 刘斌 陈琼敏

  近年来,物业服务纠纷呈现群体化、矛盾易激化的特点。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通过构建“四式”解纷机制推动化解该类纠纷,有力推进物业服务纠纷源头治理,助力营造和谐、舒适、优美的安居环境,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构建“漏斗式”纠纷过滤体系,实现纠纷多元化解。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对于诉至法院的案件一律导入深圳法院融平台,将案件委派给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员通过一对一联系业主、耐心释法答疑促进案件调解。对于诉前调解协议及时予以司法确认,赋予调解结果的司法终局性和权威性。对于经调解及通过社区联系后仍然无法化解的案件,及时转立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采用“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法院工作人员”夜间上门送达法律文书的方式,将调解贯穿全程,通过耐心释法明理引导涉案当事人继续达成调解协议。

  构建“聚力式”部门联动机制,妥善化解批量纠纷。探索建立“党委领导+司法推动+各方参与”诉源治理联动机制,主动对接社区所在的街道办、综治办等部门,寻求相关部门在信息及管理上的支持,共同探索解决批量物业纠纷的方法,形成苗头预警、部门联动、多方借力、源头化解的多元解纷大格局,切实把风险防范在源头,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构建“靶向式”类案治理机制,提高行业综治水平。不定期通报物业服务纠纷审判工作情况,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引领作用,及时让社会各界了解物业行业的发展变化、业主需求以及物业纠纷的矛盾特点,促使物业公司提升与业主的和谐度。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物业服务共性问题和隐患,及时调查研究、建言献策,建议加强物业监管、明确行业标准、厘定市场秩序等,助力相关部门提高对物业公司的管理水平。

  构建“点单式”司法服务模式,促进源头预防纠纷。深化“一社区一联系法官”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法院与社区的沟通联络,加强法律宣讲与解纷指导,着力解决影响社区和谐稳定的源头性、基础性问题,积极探索物业服务纠纷领域综合治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模式,打通司法服务的“最后一公里”,让社区群众享受到零距离、低成本、便捷式、高效率的司法服务。加大物业服务纠纷庭审直播力度,邀请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物业及业主代表等现场观摩庭审,起到“处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同时进社区开展法治讲座,帮助物业公司和业主掌握物业管理相关法律知识,增进相互理解,构建和谐物业关系。

  据统计,2019年至2021年9月,坪山法院共受理物业服务纠纷类诉前调解案件638件,诉前调解成功率47%,共审结此类案件287件,调撤率81%。

(责任编辑:赵子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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