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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立法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法治日报 2021-11-30

  □ 本报记者 马艳

  法治宣传教育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是提升全民族法治素养的重要途径之一,也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

  《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已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的出台对于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推进法治广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条例》有哪些新的规定,对广西普法工作、法治建设会带来什么影响,《法治日报》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明确各部门单位的普法责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广西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工作成效显著。但在实践中也还存在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法治宣传的针对性不强、能力建设不足等问题。因此,迫切需要通过制定《条例》,将广西的法治宣传教育实践经验予以巩固和确认,对法治宣传教育各项工作予以规范完善,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为了明确各部门单位职责,《条例》规定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落实普法责任制。

  《条例》规定,人大机关将法治宣传教育贯穿人大工作始终。在立法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政府规章公布时或者公布后,制定机关和实施部门应当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分发解读资料等多种方式对法规、规章的主要内容和立法精神进行宣传、解读。

  监察机关执行有关监察、公职人员政务处分等法律法规以及大量的党内法规,为此,《条例》规定监察机关要通过以案促改、编印警示教育读本、典型案件通报曝光、监察建议等形式,依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廉政教育,提升腐败治理效能。

  企业是很多法律法规规范的主体,纳入很多人员就业。《条例》规定,企业应当深化依法治企,落实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加强对企业员工的法治教育和培训。

  在立法过程中,有常委会组成人员、有关部门和专家提出,应增加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社会力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内容。《条例》采纳了该意见,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社会力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相关工作。

  强化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

  普法的重点对象是哪些?《条例》规定了四类人群的教育内容和措施,分别是国家工作人员、领导干部、青少年以及村民。

  领导干部具体行使党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监察权、司法权,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也是全面依法治区的关键。目前,广西建成1983个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联系点,年度学法用法考试超过139万人,领导干部学法实现常态化、制度化。

  《条例》对领导干部的法治宣传教育作出操作性比较强的规定,要求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对全社会的示范带动作用,建立健全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和年度述法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区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领导班子每年应当举办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是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工程。《条例》针对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作了详细的规定,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列入各级各类学校教学计划和课程内容,推动学校落实法治教育的师资、教材、课时和经费,加强对学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检查、监督、评估和考核,鼓励和支持学校创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师资培训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中小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法治教育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加强对教职员工的法治教育培训,配齐配强法治课教师、法治辅导员队伍,聘请具有法治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法治副校长,设立法治知识课程,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把法治教育纳入公共必修课教育范畴,开设法治基础课或者其他相关课程。

  同时规定,各级各类学校应当根据学生的生理年龄、心理成熟水平、认知能力,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学生日常生活相结合,加强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青少年权益保护,预防和抵制性侵犯、校园欺凌、艾滋病、毒品等对青少年的侵害,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广西村民众多,居住分散,是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难点。对此,《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开展面向家庭的普法主题实践活动,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建设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的模范守法家庭。

  充分体现地方和民族特色

  强化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与方法是《条例》的一个重要部分。在“七五”普法中,广西突出重点,深入宣传国家基本法律,边境地市推出“宪法边疆行”,三江侗族自治县利用侗族庙会开展宣传宪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依托山歌、壮剧、桂剧、彩调剧、渔鼓、牛歌戏、采茶剧等传统文化,广泛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是广西普法的一大亮点。特别是“法治三月三”成为广西普法品牌,2019年以来,广西各地开展“法治三月三”法治文化宣传活动近2500次,发放宣传资料252万份。

  《条例》从10个方面对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进行了规定,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以民族特色艺术、少儿文艺、动漫、卡通形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塑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

  近年来,广西法治文化建设取得显著成就。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2700万法治业务经费,各地相继打造了1566个法治文化公园和法治文化广场,4000多个法治文化长廊。有2个城市、12个县(市、区)、32个村委会(社区)获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南宁市、崇左市获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作为民族地区,《条例》有较多的内容体现了广西的民族特色,例如,使用当地通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利用少数民族传统节日进行法治宣传教育等。

  在国家宪法日、少数民族传统节日以及其他重要节日,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通过多种形式集中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应当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使用当地通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

  《条例》还将广西红色文化资源的保护、宣传和利用工作纳入法治范畴,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弘扬红色法治文化,探索建立红色法治文化遗存目录,明确保护责任,修缮相关设施,完善展陈内容,组织开展红色法治文化研究阐发、展示利用、宣传普及、传播交流等活动。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表示,希望各界对这部法规给予高度关注,通过多种形式予以宣传普及,做到家喻户晓,在全社会营造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责任编辑:赵子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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