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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林打造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
法治日报 2021-11-19

  □ 本报记者  马艳

  □ 本报通讯员 凌翔

  近一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敢于探索,主动担当,建成高标准的行政复议办案中心,打造智慧复议平台,突出便民为民,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

  “改革为了群众,改革让群众获益,桂林践行复议为民的根本宗旨,打造了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桂林范式’。”桂林市司法局局长诸葛旸如是说。

  2020年7月1日,广西拉开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大幕。桂林市作为试点城市,改革时间紧、任务重、困难多。根据自治区的要求,除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外,市、县人民政府分级行使行政复议职责,一级政府只设立一个行政复议机构。

  经费场所是改革的核心,建设一个高标准的行政复议办案中心是改革的基础和保障。2020年12月4日,“桂林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在桂林市鼎晟大厦揭牌。“复议办公室在空间设计上突出了复议特色,既强调严肃规范,也突出人文情怀。”桂林市司法局行政复议科科长黄炜炜介绍说,创新性设置的心理疏导室和行政复议委员会主任接待室,以期缓解现场剑拔弩张的气氛,让复杂案件的当事人感受更多司法行政的关怀。

  除了硬件上的完善,桂林市司法局突出智慧复议理念,引进先进的监控系统、影像系统、信息系统等,配备特写摄像机、证据展示台等先进设备,打造新时代高科技智慧复议平台。

  集中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促使案件骤增,改革初期的第一个月,桂林市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咨询共计154件,同比增长405.26%。其中市政府本级收到行政复议申请84件,同比增长420%,县级政府收到行政复议申请70件,同比增长411%。

  桂林市制定印发了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应诉案件办理流程,起草相关规章制度,构成较为完整齐备的办案流程规范体系。从立案、分案、证据录入到案件审理、会审合议、领导签发、文书制作等,各项工作统一尺度、按规范标准推进。

  “复议案件不是一个人在办,而是一级一级办。一个案件里,必须有3个人评议,类似法院合议庭,按照案件的疑难复杂程度,有三级办案规则、三级办案组织,办公场所全程监控。这些改革就是为了让老百姓在每一个复议案件中感受到公平公正。”诸葛旸说。

  试行集中办理复议案件以来,桂林市集中办理市级行政复议案件586件、市级行政应诉案件273件、市级行政复议执法监督案件35件,一个年度区间内累计办理各类案件937件。

  目前,桂林市17个县(市、区)相继出台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和各项制度,有序开展行政复议集中办理工作,全市126个乡(镇)设立行政复议服务点,实现行政复议服务全覆盖。

(责任编辑:赵子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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