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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深入推进政府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
江苏法制报 2021-01-26

  省司法厅着眼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能,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助力“六稳六保”大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中发挥重要作用,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加强涉疫执法工作指导监督。健全权责明确、程序规范、执行有力的疫情防控执法机制,强化执法服务保障功能,指导行政执法机关重点做好涉疫执法,推动依法执法、规范执法、精准执法。印发指导意见,规范重点领域“两法衔接”工作,严厉打击涉疫犯罪行为,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召开全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推进会,推动各项工作落细落小落实。推动出台《行政执法证据收集与运用指引(试行)》,强化证据意识,保证执法决定的公平公正。开展专项督查,加强督查结果应用。目前,全省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达100%,“透明、规范、合法、公正”的执法权力运行体系已初步建成。加强重点领域执法风险防范。紧扣社会关切,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组织开展生态环境、食品药品、违规别墅问题等专项整治,通过案卷评查、专项督查等方式,有效防范执法风险,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紧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要求,推动印发《关于加强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梳理法定从重情节、重点监管事项两张清单,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切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在行政许可、行政给付领域推开承诺制试点工作,我省6个试点单位实现164万余件的总办件量,申报证明材料减少20%以上;办件时间缩短了近30%。出台我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实施方案,对工作流程、格式文本、风险防范、数据共享等提出明确要求,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同时,梳理公布第一批涉及13个部门62项实施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持续优化行政执法体制机制。针对多头执法、多层执法、执法扰民,强化改革创新,依法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牵头把关工作,履行合法性审查和法制监督职责。审核并提请省政府批准阜宁县、金湖县在市场监管领域,南京市高淳区、灌南县在全领域,徐州市在开发区相对集中有关行政处罚权。积极稳妥推进基层“三整合”改革,严格规范赋权范围、报批手续等,指导各地做好改革涉及的相对集中处罚权报批工作,进一步充实基层执法队伍缓解执法力量薄弱,推动“多层执法”向“基层执法”转变。

  创新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不断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效能

  深入推进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信息化、大数据、人工智能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中的作用,提升监督效能。加快推进建设全省行政执法综合监督管理平台,涵盖了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管理、行政执法行为信息管理、行政执法大数据分析等多种功能,汇总行政执法主体数据6千余条、行政执法人员数据18余万条,行政处罚、强制、检查等行为数据500余万条,为辅助决策和精准规范执法提供大数据支撑。创新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方式。应对疫情防控要求,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组织29个省级部门615名行政执法人员,首次使用手机参加“线上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资格,把好执法人员入口关,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行政执法不受影响。在南京市浦口区试点行政执法人员线上培训和考试工作,参训者可通过电脑或手机随时随地参训并参加考试,既方便快捷又节约资源,得到行政执法人员一致好评。推动参与式行政执法监督。全省各地积极探索规范涉企执法行为,推动行政执法监督服务企业发展。在总结各地经验基础上,制定《关于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助推企业发展的意见》,邀请企业直接参与监督,为企业提供监督服务。在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畅通行政执法监督“最后一公里”的同时,更好地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激发企业活力,不断提升市场主体对执法的满意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刘海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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