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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感情去办案
人民法院报 2022-04-19

  □ 张 凌

  对于有些人来说,官司一生一次,但影响一生一世。作为法官,一生中可能会审理几千件案件,但许多当事人一生中可能只进一次法院。如果这一生中仅有的一次诉讼,让他们受到不公正待遇,让他们的人生难以翻身,必然会在他们心里留下深深的伤痕。正因如此,作为法官,我们裁判的一个普通案件或许会改变当事人一生的命运。

  审判是个技术活、脑力活,更是一个良心活,在考虑公平正义的同时,也应当有慈悲救人之心,以无情的目光论事,以慈悲的目光看人。裁判的目的是衡平“人”在法律上的利益,其终极价值取向表现为对“人”的关怀。

  “公正的法,善良的心,人间的情。”法官是有血有肉的人,并非是一个只会僵化、机械诠释法律的裁判者。作为法官,需要带着感情去办案,但这感情绝非个人好恶,或捎带个人感情色彩,而是将情、法、理有机结合,诠释法律人的情怀,带着人文关怀去实现公平正义,让人心服口服,从而做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司法工作的新要求,也是每名法官在工作中需要思考和探索的永恒话题。

  “因为法官办理的不仅是案子,更是别人的人生。”这是一种提醒,是一种把“每个人都当回事”的司法责任感和倾注人文关怀的司法价值观。所以,每当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我除了下功夫细致审查案情,更会认真倾听各方当事人的诉求,兼顾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能因一次简单粗暴的裁判而让任何一方当事人陷入人生的困境。

(责任编辑:牛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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