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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力推《数字市场法》意图何在
法治日报 2021-11-29

  □ 本报记者 吴琼

  11月23日,欧洲议会内部市场和消费者保护委员会以绝对多数票通过了旨在限制国际互联网巨头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数字市场法》草案。欧洲议会全体会议预计12月对《数字市场法》进行表决。

  继《通用数据保护条例》之后,欧盟再度发布《数字市场法》,为数字经济建章立制。消息一出,“欧盟剑指美国硅谷”“欧盟对国际互联网巨头‘开刀’”等报道纷纷见诸全球多国报端。

  国际舆论普遍认为,《数字市场法》将重新规范在欧盟数字市场占有重要地位的超大型国际互联网平台企业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限制互联网巨头不正当竞争。

  纵观目前暂定的《数字市场法》草案,内容包括将市值超过800亿欧元、在欧洲年营业额超过80亿欧元的社交网站、搜索引擎、操作系统及电子商务运营商定性为“核心平台服务提供商”或“看门人”公司。这类公司在欧盟范围内不允许利用数据优势向用户投放指向性广告,除非获得用户明确许可。同时这类公司在欧盟范围内的同行业并购也将受到限制和监管,并购意向必须在事前获得欧盟委员会许可。

  显而易见的是,谷歌、亚马逊、脸书、苹果等国际互联网巨头将成为法案的“规制对象”。它们在欧盟市场将会受到《数字市场法》等法律在数据治理、技术标准、隐私保护等方面的制约。而且,违反《数字市场法》的代价不菲,将被处以相当于公司年营业额4%至20%的罚款。

  由于《数字市场法》特别关注对国际互联网巨头的监管,限制其权利,因此这一法案也被誉为“针对大型互联网平台的新反垄断法”。

  有分析认为,通过规制谷歌、脸书、亚马逊等国际互联网巨头,法案将有助于破除大型互联网巨头在获得关键竞争数据上的垄断地位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数字市场进入壁垒,打造更公平、有序的数字市场秩序。

  同时,法案的推出也将有利于在欧盟推动中小型平台企业的壮大以及数字技术的创新发展,提升欧盟数字经济的竞争力。

  另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法案的推出势必将加剧欧美间围绕欧盟数字市场主导权的竞争,欧美关系将进一步撕裂。据报道,华盛顿方面目前正在密切关注这项新法案的立法动态。白宫11月中旬对外表示,曾向欧盟各国和欧盟委员会提出一系列要求,内容涉及《数字市场法》实施的时间表等。但美国方面的阻挠显然在欧盟的预料之中。而且,欧盟对美方并不买账。

  据悉,欧盟委员会近日专门成立了一个“数字市场法案特别工作组”,成员包含欧盟市场竞争部门、数字部门的官员。欧盟委员会执行副主席维斯塔格称,《数字市场法》将帮助欧盟“向着建立一个自由、公平和竞争性的科技市场迈出一大步”。同时,欧盟方面对外透露,法案有望在明年上半年法国担任欧盟轮值主席国期间在欧洲正式落地。欧盟力推《数字市场法》的决心由此可见一斑。

(责任编辑:牛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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