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司法局公告
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定于9月17日至18日在全国统一举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44号)》(2005年5月24日发布)和江苏省司法厅的统一部署,现就常州市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统一实行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须先在网上预报名,再按预约的现场确认时间(7月11日至20日内)至确认地点进行确认。
1.
网上预报名:6月1日至20日。
报名人员须在上述期间内登录司法部网站(网址为:http://www.legalinfo.gov.cn)进行网上预报名,并自行下载、打印出含有个人信息的报名表,供现场确认时使用。
2.现场确认:7月11日至20日。
现场确认地点为报名人员户籍所在地的省辖市司法局指定的地点。常州市司法局指定的地点为常州市司法局102室(地址:常州市青果巷38号),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双休日照常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人员网上预报名时,须将本人现场确认时间约定在在7月11日至20日之内,否则无效。报名人员须按预约的时间至现场进行确认,否则不予受理。
户籍不在本市,但在本市工作、学习的人员,可在本市报名。
在本市工作、学习或居住的香港、澳门居民参加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不实行网上预报名,统一至南京市司法局指定的地点现场报名。
二、现场确认时应携带以下材料:
1.下载、打印含有本人信息的《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表》。不能提前下载、打印报名表的,须提供网上预报名的序号。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持港澳台地区和外国高等学院学历的人员报名时,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4.报名费200元/人。
报名材料真实、齐全,符合报名条件的,经常州市司法局确认后,现场发给准考证。
其他未竟事宜,请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44号)》。
咨询电话:0519-8115056、8112778。
二00五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