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司法局公告
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将于9月17日至18日在全国统一举行。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公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全省统一实行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须先在网上预报名,再按预约的现场确认时间至确认地点进行报名确认。
扬州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6月1日至6月20日。报名人员须在上述时间内登陆司法部网站进行网上预报名,并自行下载、打印出含有个人信息的报名表,供现场确认时使用。
(司法部网站网址为http://www.legalinfo.gov.cn)
二、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扬州市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1日至7月20日。报名人员网上预报名时,须将本人现场确认的时间约定在上述时间内,否则无效。同时必须按预约的时间至现场进行确认。
扬州市现场确认地点为扬州市司法局(扬州市文昌中路134号)。在我市工作、学习但户籍不在本市的人员,可在我市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三、报名材料
现场确认时,报名人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下载、打印的含有本人信息的《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表》。不能提前下载、打印报名表的,须提供网上预报名的序号。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持港澳台地区和外国高等院校学历的人员报名时,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4、报名人员报名时,须交纳报名费200元。
报名材料真实、齐全,符合报名条件的,经各市司法局确认后,现场发给准考证。
其余未尽事宜,可登陆司法部网站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44号)》。
扬州市司法考试办公室
2005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