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举办法庭进校园活动

  本网讯 在全国法制宣传日来临之际,12月4日上午,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在天津市电子职专举办法庭进校园活动,对一起针对未成年人的抢劫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和宣判,并结合案件情况以案说法,向参加活动的学生讲解了自我维权和保护的常识。
  此次法庭进校园活动中开庭审理的是一起发生在学校门前的抢劫案件,被告人沈某以暴力胁迫手段,对未成年学生实施抢劫,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在宣判后进行的以案说法中,法官结合此案的审理和量刑,详细讲解了刑法有关抢劫的法条,特别提示在场同学们注意,刑法并未规定抢劫数额的大小,而目前发生的未成年人参与抢劫案件,多为从抢夺少量钱财开始,抢劫的动机又多为上网玩游戏等。法官分析此案的有关细节时指出,被抢学生作为一个未成年人竟带有逾千元的现金,其家长和学生自身都明显缺乏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法官就此提示同学们注意,遇到抢劫后一定要及时告诉老师或家长,及时报案,遇到抢劫时不要惊慌,要避免与对方发生冲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放学太晚时最好多人结伴同行,应避免到网吧、迪厅等各类人员混杂的场所。

  王继然 杨进 马军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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