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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11月22日8时开通2007年司法考试成绩网上查询系统

  本网讯 受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委托,本网提供今年司法考试成绩网上查询服务,考生可于11月22日8时至12月5日期间登录本网查询成绩。考生的最终考试成绩以司法行政机关的成绩通知书为准。
  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市(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核查分数的书面申请。港澳考区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向原报名机构提出核查分数的书面申请。司法部及其考试机构和评卷单位不直接受理个人的核查申请。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将不再受理。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网上查询

   查询通道一             查询通道二

    查询通道三             查询通道四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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