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北京1月3日讯 记者蔡岩红 记者今天从国家海洋局获悉,自2012年1月1日起,该局将通过国家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对《海域使用权证书》实行全国统一配号。凡未通过国家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配号颁发的《海域使用权证书》将视为无效。
据了解,今年是我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实施10周年,截至2011年第三季度,全国共发放海域使用权证书近6万本,确权海域面积200多万公顷,累计征收海域使用金400亿元。针对一些地区海域使用权属数据不准确、不完整的问题,全面开展《海域使用权证书》统一配号工作将解决这一问题。
《海域使用权证书》统一配号,可加强海域使用宏观管理。从今年开始,各级海洋部门将可以通过系统及时、准确提取本地区海域使用统计数据,通过统一配号,系统预设配号条件,可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审批、越权发证等行为,提高海域管理规范化水平。不符合审批权限的项目用海,将不能通过系统取得证号。同时,国家海域动态监管网向公众提供查询与验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