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合肥2月8日电 记者李光明 备受关注的“白宫书记”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原区委书记张治安受贿、报复陷害一案,今天在安徽省芜湖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张治安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同案受审的颍泉区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汪成犯报复陷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两人均当庭提起上诉。
法院审理查明,1994年至2007年,张治安利用其担任安徽省颍上县副县长、阜阳市颍泉区区委书记等职务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30个单位或个人在承揽工程、职务晋升等方面牟取利益,先后52次索取或收受有关人员钱款折合人民币359.9772万余元。
为报复举报其问题的阜阳市安曙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李国福,张治安指使汪成利用编造的举报信,对李国福及其亲属立案查处,以刑事追究方法对举报人打击报复,导致李国福自缢死亡。
法院认为,在共同报复陷害中,张治安、汪成均起重要作用,不分主从。